前文提高,左手拇指被夹断了一节,成了玩枪永久的记忆和标示。吃了大亏,心不甘呀,再不玩几天,能对得起自己的血肉吗?! 本着这种心理,第三天,手指不是那么太痛了,也不再渗血了,又去把气枪拿回来了,此枪不玩,何以慰己呀。 不过这次非常小心,上膛后,左手护住保险,右手装铅弹,呵呵,倒也再没发生事故了。 八几年,那时的麻雀还是四害之一,打它,没人管、有人夸,有人食。我好像从来不吃它。 整整一个夏天,早上懒觉起床后,就开始了我是打猎行动,一支气枪,一顶草帽,外加一个被包扎的手指。 枪法吗,不是自夸,还凑合。一个上午下来,总用十几二十只的,用麻绳一绑,挂在枪口上,仿佛是凯旋而归的“士兵”(绝对不像土匪,俺可是文人一个,嘿嘿)。战利品吗,要么送人,要么扔掉。本来可以喂猪的,但要拔毛、要清理,懒人一个,不想干。 几盒铅弹消耗下去,猎区已经从家附近转移到田野和树林中了,麻雀和倭寇一样狡猾吗。 假期过足了瘾。 九十年代的鸟市,不像现在这样见缝插针般树楼房。我当时居住的地方,几十亩地的院子,就一栋办公楼和住宅楼南北相对,两者之间绿树成荫,野草重生,乃麻雀之圣地。 朋友的气枪让我保管,当然不能浪费这个机遇呀。又开始充当麻雀“杀手”了。枪法真的不错,几乎可以枪响雀落。一段时间,院子里麻雀绝迹,就是有,离我很远,就逃飞了,一如当年倭寇见到土共一般。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杀气吗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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