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这个问题我也查过,新泽西放下自卫确实基于义务退让法。法律原文如下
自卫是保护自己免受任何非法武力的权利。新泽西州法规2C-3-4(a)规定:“当行为人合理地认为,为了保护自己免受他人的非法武力而立即需要这种武力,对其他人使用武力是合理的在当下。“
换句话说,如果你认为武力对保护你自己是必要的,那么法律允许你可以对别人使用武力。如果你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,或者你觉得派对会对你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,那么你有权使用武力来保护自己。 新泽西法律:保护你的家园新泽西州的自卫法律可能非常混乱。例如,在NJSA§2C:3-6中,使用武力保卫处所或个人财产部门有十几个子部分。 一般来说,在新泽西州允许使用武力来保卫你的家,但是这项法律有很多限制。你可以用武力来保护你的家,但你首先必须要求入侵者离开。法律规定,如果出现以下情况,您不必要求他们离开: - 该请求将是无用的;
- 提出请求会让你或其他人处于危险之中; 要么
- “在请求能够有效作出之前,将对被请求保护的财产的身体状况造成实质性损害。”
法律写的很模糊,真在自卫的时候打死了人,有罪无罪就看律师了,当时办枪证的时候我也请教过警察,警察大大是我阿姨的朋友,他半开玩笑的说只有活人能辩护是不是,如果有人入侵你的家,你只要警告他若不退出就击毙你,然后你的义务就尽到了,再不滚就打他,但是如果他已经退出就不能朝他后背开枪,因为如果中弹在背你又不能合理解释的话,法庭上会很麻烦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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