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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天朝买的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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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5-26 18:31 | 显示全部楼层 |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Qingshi 于 2013-5-27 05:04 编辑

最近看到那么多怀旧贴,我也来怀怀旧。

我第一次学开机动车是在93年,用的是朋友的“金城125”。 四冲程三档,南京金城机械厂的地产货,但号称引进铃木的技术。 刚才上网搜了下,国内居然还在卖。当然那时车远没有下图里的"Fancy",但大概样子是差不多的

骑摩托,我是先拿照,再学的车。 花了六百大洋,托人到附近郊县买的驾照。记得学了半个小时不到,小路上兜了几圈,就上了大街,朋友提心吊胆坐在后面,一路开过了长江大桥,开到了江北。

后来买了自己的第一辆车,HondaCBR250。很旧,被重新翻新过,看上去倒是簇新。这是属于“手续不全”的车,来路不明,十有八九是走私货,认识个修车铺的伙计,算是有熟人推荐,买的时候略略放心。卖车的地方申明“包上郊县牌照”。上郊县牌的车,城里大部分地方是禁区,只能在周边地方或晚上出来过过瘾,并 不能做日常的代步工具。 这辆车,毛病不断,好在我开得少,能开动的时候还是很拉风的。此外这种被叫做“公路赛”的摩托,城里面并不好开。

第二辆车是个“光阳125”, 常州某厂和KYMCO的合资货,实际上是个大Moped 这次走了合法渠道,去车管所参加了车牌竞拍,九千多块钱,拍了个“市区大牌”。想想新车才两万多,这个竞拍价,实在坑爹。九十年代中期,天朝城市里Moped是非常流行的,当时记得高档的有Honda的“艇王”,250CC的排量, 庞大的车身,现在看来颇有些不伦不类, 但它当时对我的吸引力,不比目前的SRT Viper小。

光阳Moped成了我的代步工具,在拥挤的城市里,非常适用。车缝里钻来钻去,不受堵车的限制;后面拉着女友(现在的LD)到处兜风,颇为风光旖旎 记得在一个夜晚带着女友在空寂的大街上驰过,开得兴起,时速超过了110KM 那时候真是年轻啊,现在想来,前轮即使碰到一块小石头,后果就不堪设想,真是让人后怕。我爹一向反对我开摩托,但看拦不住,出访日本回国,给我带了个雅马哈的头盔,据说花了二万五千多日元。 老爷子是希望它能在关键时刻救我一命。头盔的做工没得说,就是又圆又大。 国外的亲戚听说我骑“摩托”,给我带了件Harley Davidson 的防风衣,背后印着HarleyDavidson Motor Cycles 的商标。我就这样戴着大头盔,穿这哈雷的风衣,骑着Moped进进出出,现在回想,真是傻得可以。

结婚之前,我未来丈母娘对我的唯一要求就是把摩托卖了。为了爱情,我抛弃了摩托。


生活在美国,时时能看到排量1000CC以上的大家伙,发动机吼声雄浑,浑身的零碎,闪闪发亮。我只是略略扫过几眼,全没有了心动的感觉。

唉!我老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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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3-5-27 09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pandamalone 发表于 2013-5-26 19:51
这个艇王九十年代流行过一段,我小时候坐过

当时拉我的那人特虎,不仅脱把,

呵呵,脱把不难。倒骑没试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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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3-5-27 09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happydad 发表于 2013-5-26 20:50
Honda的“艇王”, 唉,想起了我的老寒腿的来历

湖南的气候那么冷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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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3-5-27 17:48 | 显示全部楼层
tuziwang 发表于 2013-5-27 18:09
年少气盛
为了爱情, 其实是为了婚姻, 哈哈哈

嘿嘿,婚姻于我,是爱情的归宿,不是坟墓。所以为婚姻为爱情是一回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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