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weidoo 于 2014-4-19 00:20 编辑
清杏进酒菊烹虾,
山风扫落白桂花。
百二村叟争相士,
杀杀杀杀杀杀杀。
很久以前,忘了在一个什么论坛上,几个朋友在谈论曹植的七步。我插嘴说,“七步,每一步便是一个杀字,七步之后,已到生地。”
朋友接道,“七步涕零,七杀凌厉,能将七杀转为生地,极难。”
淘气的心大作,便起了念头,如何将七杀做得没有丝毫暴虐的烟火气。
便有了上面的这个打油。
朋友看了大笑,一边夸我脑筋灵活,一边评价我,“天生吃货。”
从此,我做菜的照片上就有了“天生吃货”这四个字的纹章,竟很得意。
并非炫耀这些陈年的芝麻谷子,只因为看了第二季第一集的吃货教学片,舌尖上的中国。
不是感动,或者说不尽然是感动。第二季的舌尖延续了第一季的风格,就像是主题一样,这部纪录片像极了中国的美食。当你闭上眼睛的时候,一层层不同的味道在舌尖上流转,融合却又层次分明,直到这种感觉逼出你脸上的笑容,或者你心里的思念。
老姐曾经带我去吃过一个叫作常办的地方,大概是常州(或者是常熟?)驻京办事处的一个附属餐厅。那天点的什么大菜我已经全然记不清了,只牢牢的的记住了餐前免费赠送的一道小菜,卤水豆干。简简单单的豆干让我这个记忆力极差的人记到了现在,只因为那是第一次,我的舌尖分辨出了味道的层次,让我这个地地道道的北方吃货对江淮菜起了敬畏之心,收起了我舌尖上的张狂。
少不入川,古训。
入川十天,发现老祖宗诚不我欺。与众人不同,我大爱重庆,甚于成都。有水的地方有如出生于大家的小姐,有一种名门闺秀的优越。两江汇集的重庆,就像是贾史联姻最受宠爱的宝玉,想不让人疼爱,难。
旅游与我,不是游人无数的名胜,也不是快门声不绝于耳的风景。我惬意的旅游,是找一条小街,坐下来,喝喝酒,品品茶,和偶遇的当地人侃侃大山,懒懒的靠过晌天白日,夜幕降临的时候,象狗一样循着白天内线套取的情报去寻觅美食。
这就是我的方式,甚至于过杜甫草堂不入,因为我知道那里早已没有书墨的香气。那里已经没有我向往的味道。
渺渺茶烟绿,蕴蕴墨余香。
早已是绝唱。
说回重庆。
住在解放碑附近,窗外就是长江,嘉陵江汇合的地方。夜晚两江灯火引诱着我,本就不是一个安分的人,这让我如何能守得住这美食美色的诱惑?
计划呆在重庆的日子不长,而时间也就在一个个舌尖上的惊喜划过。直到有一天,午饭点儿,我又象无业游民一样在朝天门毫无目标的闲逛。并不太饿,却看到很多人手里很多都端着同一种餐盒,一种黑红颜色的快餐盒。有趣的是,从外表粗粗看去,这些人有年轻漂亮的白领,有穿着校服的学生,有拿着扁担的棒棒儿,还有街头大爷大妈,唯独看不到的,是旅游的人群。
好奇心大作,这是什么东西,竟然如此厉害,抓住这么多不同食客的味蕾。并没有问别人,只是逆着这黑红颜色去寻找源头。大概5分钟,我找到了这一串串小蚂蚁的家,居然是朝天门纺织品批发市场,一楼楼梯间的一个盒饭摊位!守在这个摊位的食客们,排队从一楼排到二楼,买到的人就坐在楼梯上享用他们的午餐,甚至外面过街天桥上也蹲着一排黑红饭盒们。
折耳根,凉拌茄子,豆干烧肉,早已不是简单的麻辣,我第一次知道麻辣居然可以做出这样的滋味,我甚至感觉这是一种无法用语言描述的味道,我想八戒吃人参果也不过就是我当时的样子吧。
或金碧高堂,或清雅小舍,或清名远播,或深巷难觅,大大小小,有名无名的地方也吃了不少,却断断没想到入川十天,颠覆了我的舌尖的竟然是过街天桥上坐在棒棒儿中间的一顿盒饭。
母亲总说,多读书,读书使人清雅。
我却不爱。
并非不爱书,只是能描述这人间滋味的书,太少。
我跟母亲争辩,读书,不如读人。书中锦簇,最多不过是寥寥几十人。人间百态滋味,不过红楼。而读书读出来的清雅,多多少少有些冷寂和孤傲,不够鲜活。而我却大爱舌尖上滚动的味道,大爱街市上涌动的人群,即使有时粗鄙,却依然有着可爱的笑。
有人说,大俗即大雅,我不是大俗,也不是大雅,我只是一个天生吃货。
|